第五章环境卫生
第一节卫生设施
公共厕所 民国时期,景德镇的厕所均为“两块板一个蹲位”的雨棚粪坑式厕所,多分布于里弄,约有400余个,2000余个蹲位,其中男女分开的公厕有85个,847个蹲位。所有厕所均无照明设施。50年代开始,一部分旧厕淘汰,部分旧厕陆续改建成砖木结构的公 厕。1980年以来,又新建了钢筋混凝土结构公厕25座,新建、改建成悬吊式蹲位的公厕30 余座。到1985年,全市共有厕所579座,5100余个蹲位,其中公厕156座,蹲位2026个。
垃圾容器 公共垃圾容器设施主要有垃圾桶(含垃圾集装箱)、果壳箱、痰盂等。1973年,在珠山中路设置方形果壳箱40个,木质痰盂40个。1983年,将设在珠山中路的方形果壳箱,更换成类似高脚酒杯式的果绿色果壳箱。1984年,在珠山中路、中山路、中华路和莲社北路换设圆形铸铁果壳箱100个,建地面瓷砖痰盂100个。1982年开始,在沿江东路、东一路、东二路、新村西路和集贸市场等路段,设置生活垃圾集装箱300个。
粪库 1963年,市环卫处在西瓜洲、西河桥建简易粪库2座,按其地理位置分称“南站”和“西站”。1980年,南站粪库改建成容量为10万担的大型粪库,并配有大型吸粪泵。 1981年,在曙光路桥南的铁路东边新建可贮粪4万担的粪库一座,又称“东站”。1983年,在石岭建成可贮存10万担的大型粪库一座。1985年,共有大、中型粪库4座,可贮粪28 万担。
垃圾中转站 1979〜1983年,环卫处分别在中华南路大黄家上弄弄口、中渡口、人民广场建成室内垃圾中转站各一座。
机械化装备 I960年,市环卫处开始使用机械化环卫设备作业。1978年,已装备洒水车1辆,自卸垃圾车4辆,改装带箱粪车2辆。1979年后,环卫机械装备迅速发展,至1985 年,已有各种垃圾车15辆,洒水车3辆,真空吸粪车8辆。
第二节垢物清运
街道清洁 民国时期,景德镇约有20名清道工承担镇内8. 23万平方米街道的清扫, 其薪金由临街店户捐米开支。街道每日清扫一次,清运工具为人力独轮车,垃圾集中倾倒 在昌江沿岸,待涨水时冲走。当时,民用燃料均为木柴,其积集的炭灰由波阳等邻县的农民 进城用油换走;其他生活垃圾则由清洁工进弄摇铃收运。
50年代初期,清洁工人用板车将垃圾直接运送到近郊农村。1957年,开始实行每日 “一扫两保洁”制度,即早晨先扫街后进弄收运圾,再分别于上午和下午上街保洁。60年代初开始装备洒水车、翻斗垃圾车等机械化环卫设备。1980年,街道清扫面积增至40万平方米,清扫方式改为每日“两扫两保洁”,即清洁工每天早晨、中午先扫街,后进弄收垃圾,上、下午再抽三分之一的人员轮流保洁。1984年,扫、运分开,街道清扫面积达到52.3 万平方米,垃圾中转远距离运输全部实现机械化,年清运垃圾4万余吨。
粪便清运 民国时期,景德镇的厕所粪便由粪商组织的“春厨公会”雇工清运,以担计 酬,粪便当天挑到各粪商的大粪窖中积存,然后卖给近郊和乐平、波阳等县的农民。
50年代初,厕所粪便仍由春园公会的从业人员清运01954〜1957年,厕所粪便先后由肥料公司、环卫所清运。1964年,环卫处对全市厕所实行统管,并改变清运方式,淘汰粪 桶,改由板车先运至粪库,再转运到近郊农村和邻县。同时,还安排了专人清扫公厕和药物 灭蝇。1980年开始使用真空吸粪车清运厕所粪便。1985年,年清运粪便为4. 6万吨,机械化清运水平达到25%。市环卫处除负责全市公厕粪便的清运外,还对各单位内部厕所粪便实行有偿清运。
第三节管理队伍
民国时期,负责街道清扫的清洁队归浮梁县警察局管理,厕所粪便则由各粪商组成的 “春园公会”管理。
1949年5月,人民政府接管旧清粪队伍,有从业人员54人。1951年成立国营肥料公司,清洁工人增至60余人。1956年春园公会实行公私合营。1957年,肥料公司和春园公会合并,成立市环境卫生管理所,隶属市卫生局,其中清粪队仍属集体事业编制。1964年环卫所改称环卫处,粪便实行统管,并吸收社会闲散劳力充实清粪队伍,环卫处职工达到187人。1971年撤销市环卫处,分别成立景南区环卫处和景北区环卫处。1974年仍恢复市环卫处,并撤销两区环卫处。
1980年,市容环境卫生划归城市建设部门管理,市环卫处也同时归口市城建局。此后,环卫事业经费逐年增加,专业队伍不断壮大,环卫设施也不断增多,并制定了一系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使市容卫生状况显著改善。1985年,环卫处职工达到645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415人,集体所有制职工230人。处内设清洁队、清粪队、汽车队和基建队等,清洁队、清粪队分别下设5个和4个管理站。除环卫处专业队伍外,各街道办事处还有民办保洁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