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置沿革
第一节 历史沿革
新石器时代,境内已有人类活动。80年代在浮梁江村乡沽演村和王港乡的王港村发现有古石器遗物,经初步鉴定,为新石器时代器物。
春秋战国时,地属古番,春秋时为楚东境。《史记》载:楚昭王十二年(公元前504年)吴伐楚取番,吴灭入越,越灭复入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置三十六郡,地属九江郡番县。二世二年(前208年),复属楚。
西汉高帝五年(前202年),番县称番阳县,东汉改为鄱阳县。地属豫章郡鄱阳县。三国属吴。
西晋属江州,东晋地设新平镇。旧志载“东晋于昌南设新平镇”,又载“陶侃禽江东寇于
昌南,遂改昌南为新平镇,隶江南气其时当在咸和五年至九年(330〜334年)之间。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于鄱阳东界置新平乡。
武德四年,安抚使,李大亮请置新平县。 新平镇因为处于昌江之南,故又名昌南镇。
《饶州府志》载:“析鄱阳置新平、广晋,新平仍晋镇旧名,广晋仍晋及南朝旧名”。
武德八年(625年),县被减并入鄱阳县。 玄宗开元四年(716年),刺史韦玲以该地区土地沃广,请复置县,改名为新昌县。
天宝元年(742年),更名为浮梁,为上县,关于县名的来源:《唐书-地理志》说:“本新平也”。《郡县释名》说:“以溪水时泛,民多伐木为梁也。”旧志还载有一说是:“洪水泛梁木横新昌江口,人因以济,故曰浮梁。”县属鄱阳郡(肃宗乾元元年又名饶州)。
代宗永泰二年(766年)析北境与歙州合夥县南置祁门县。
南唐属永平军。
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年),南唐降,复饶州,浮梁属饶州,为望县,隶江东路。
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因昌南镇烧造瓷器贡于朝有名,置景德镇,属浮梁县。从此.景德镇名一直延续至现在。
元,浮梁属浙江行中书省饶州路。元贞元年(1295年),县升为中州,隶饶州路总管府。
惠宗至正十六年(1356年),农民起义军徐寿辉称帝,国号天完,年号治平,其部将于光镇守浮梁州。至正二十年,于光并取饶州归朱元璋。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浮梁州属饶州府,隶江西行中书省。洪武二年,浮梁州又改为县。十年,罢行省,隶江西布政使司,分隶饶州府,属九江道。
清初,袭明制,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裁并各道,浮梁县、景德镇仍属饶州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冬,废府及直州,3年划全省为四道,浮梁属持阳道。15年道废,各县直隶于省。
16年春,景德镇称市,成立市行政公署,设市政委员会。7月,因“都、乐械斗”,撤销市行政公署。次年初,成立市政府,设在莲花塘逸兴(新邑)公园内。18年,撤销市的建制,仍为镇。
21年(1932年),全省划为13个行政区,浮梁属第四行政区;24年缩改为8个行政区,浮梁属第五行政区。同年,行政区治所从鄱阳迁至景德镇。
1949年4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景德镇,并就镇置市称景德镇市,直属赣东北行署。同日,浮梁县全境解放,仍为县,属浮梁地区。9月,景德镇市改为县级市,与浮梁 县同属乐平专区(11月改称浮梁地区,后又并称上饶地区)。1953年6月15日,政务院批准景德镇市为江西省辖市。1958年10月,浮梁县改属市辖。I960年9月,浮梁县建制撤销。1983年7月,乐平县划归市辖;波阳县的站鱼山公社、荷塘垦殖场则划入市境内。1988年11月,浮梁恢复县的建制,仍属市。
第二节 治所
唐武德四年(621年)建新平县后,治所设在新定、化鹏二乡之间,即长安都沽演地。考其地址,在今江村乡境内。但只有五年时间,因为到武德八年,县即并入鄱阳县,新平治所亦废。
玄宗开元四年(716年)置新昌县时,县城改设在新昌江口的左面显教寺废寺处,又名 南城。城址在今旧城东河岀口处。天宝元年(742年)改名浮梁,至宪宗元和间(806〜820年)因县治被水淹,观风使裴戡把县治迁至河西岸西北高阜。
元初,县衙被焚毁,至元十二年(1275年)重建,至正十二年(1352年)又毁于兵燹。十七年修建,后又毁于兵燹。明洪武元年(1368年)重建,次年落成。清顺治三年(1646年), 县治又被毁,四年重建。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大堂毁,同年修建竣工,以后常有修葺。
民国5年(1916年),县治从旧城迁至景德镇。县政府所在地,即今市人民政府大院前院东侧。
1949年解放后,市人民政府设在原浮梁县政府所在地,1955年,迁至今电子工业局办 公楼。I960年,市人民政府在珠山南麓新建成大楼,迁入办公,直至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