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国家卫生县保牌工作,进一步坚定保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确保国家卫生县的“金字招牌”实至名归,根据县委、县政府、县卫健委工作部署,赣州市石城县疾控中心在县卫监局的配合下,组织精干力量,由党员干部带队,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多名,对城区各类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开展卫生监测行动。
本次分别对城区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KTV、游泳场所、图书馆、商场(含超市)、书店、候车室等共395家单位开展监测,并对各家的用品用具进行随机抽样,抽取杯具类、棉织品类、洁具类、鞋类、美容美发工具类、修脚工具类等用品用具进行了采样,共计采集1225份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
检验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204.4-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进行检验,样本采集、传递、检测全程专人专职,步骤责任到人,确保了检验过程的规范性和结果的准确性。
通过本次监测行动,动态掌握了城区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现状,强化了场所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意识和场所卫生保持意识,为进一步加强该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落实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了详实的依据和有力的支撑。(石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图文 陈璐 陈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