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是国家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早稻收购在即,7月26日,新余市政府新闻办、市粮食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今年新余市粮食收购有关情况。
今年粮食收购政策的主要变化:一是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调整了最低收购价价格。2024年生产的三等早籼稻、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27元和129元,早籼稻比2023年增加了1元,中晚籼稻价格与2023年持平。
二是统筹做好市场化和政策性收购。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收购工作统筹组织,着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发挥国有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激发市场购销活力。
三是从严开展执法监督管理。要求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事后行政执法。加大收购现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油收购活动平稳有序进行。
四是完善不合格粮食收储机制。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的粮食,由县(区)政府履行临时收购处置主体责任。县(区)政府依据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的不合格粮食临时收购处置管理办法制定实施方案,负责辖区内不合格粮临时收购处置,确保农民售粮顺畅,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全市早稻收购准备工作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早稻收购工作,7月18日召开了全省粮食流通领域重点工作推进暨粮食收购工作视频会议,并就如何做好今年早稻收购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落实好国家收购政策,贯彻好会议精神,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新余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国家收购政策明确后,市粮食局结合市直粮食系统打造模范机关活动,组织干部深入企业和田间,查阅收购备案企业经营台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法规;听取售粮农户意见建议,解读国家惠农政策,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二是积极筹措收购仓容。市粮食局开展了早稻产购及仓容调查摸底,提前调剂仓容,做到有仓装粮,目前全市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早稻收购期间能够投入使用仓容3.07亿斤,可利用民营企业仓容1.8亿斤。
三是及早研判收购形势。由于上半年雨水偏多,今年早稻品质较上年下降,产量偏低,目前常规稻市场销售价格在1.36元/斤左右。随着国有企业政策性储备粮陆续开磅收购,不同品种早稻的价格在1.36—1.42元/斤左右。为了扎实做好收购各项工作,各级粮食管理部门密切关注早稻市场价格走势,组织开展了新收获早稻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了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是提前做好储备粮轮换收购工作。抓好中央、省、市、县(区)四级储备粮轮换收购工作,今年各级早稻轮换计划23877.33吨,四个收购库点,7月中旬陆续开磅收购,根据稻谷品种品质按质论价,便于农民就近快捷售粮。
下一步,新余市将按照全省2024年全省粮食流通领域重点工作推进暨粮食收购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统筹抓好政策性和市场化收购,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早稻收购有序进行,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