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黎川县公安局在学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局党委依照上级公安机关当前工作总体要求,以严肃纪律学习推动执法服务为方向标,强化落实督察专员工作规范,推进警务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注重在强化学习和制度落实上下功夫。该局党委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指导实践,采取“线上+线下”学习督导方式,聚焦执法服务突出问题,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防范,以教育引导推进当前学教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以督察长为主任、副督察长为副主任、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督察委员会,督察、纪检、法制、信访负责人为督察专员,明确督察专员在县局督察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并对县局党委和基层所队室执纪、执法、服务工作负责,通过推出落实督察专员机制,促成在完善纪律监督机制和统筹整改上发挥积极作用。
注重在优化机制和做强队伍上下功夫。该局督察专员通过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部署抓好监督落实,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上积极作为,着力推动基层派出所、各警种部门落实整改责任,促进规范养成。督察专员主动征求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为局党委把好队伍建设和科学决策方向盘提供依据。与此同时,督察专员围绕规范勤务、打防犯罪、安全监管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通过召开警民座谈会倾听群众诉求,收集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第一信号,及时向局党委反馈社情民意,为提高服务群众的满意度夯实基础。
注重在导向督察紧盯问题整改上下功夫。该局督察专员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抓督察落实,聚焦监管审批、户籍管理、窗口服务、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个性问题就地落实整改,共性问题及时提交局党委研究,督导整改措施落地,促成长效管理。在推行警务规范过程中,少数民警和个别中层干部出现不理解、难适应的问题,督察专员通过采取推动规范清单入轨方式,达到有效倒逼民警习惯养成。近期,该局督察专员开展5次巡察督导,巡察警种执法服务120余次,针对着装不规范、单警单车装备不全、环境卫生等问题下发20份《督察通知书》,对8起服务不规范、业务不熟悉的窗口服务问题进行现场纠正即改到位。(江西省黎川县公安 局宋超 黄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