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23年度浮梁医保27个“新变化”

   2024-01-09 50
核心提示:新年伊始,回顾2023年,这一年浮梁县医保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浮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工作目标,以“待遇保障更精细、经办服务更优化、基金监管更有力”为主线,持续推进浮梁医保优化升级。

新年伊始,回顾2023年,这一年浮梁县医保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浮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工作目标,以“待遇保障更精细、经办服务更优化、基金监管更有力”为主线,持续推进浮梁医保优化升级。

接下来,让我们带您回顾,这一年浮梁医保发生了哪些“新变化”:

关键词一:待遇

1

2023年1月起,浮梁县取消按乡镇区域划分,按照“首诊制”实行全县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费用总额控制。

2

2023年1月起,浮梁县进一步放宽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取消非必要附加条件。同时,将“分娩镇痛”涉及3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保支付类别全部调整为“甲类”,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费用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医保报销。

3

2023年1月1日起,浮梁县开始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制度安排。

4

2023年4月份起,浮梁县按照“应纳尽纳”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备案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定点零售单体药店提交表格申请即准入,县域范围内33家单体定点零售药店及全县连锁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5

2023年7月,浮梁县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进行了优化调整:(1)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由600元降低至300元;(2)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在职人员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5%;退休人员分别为70%、65%、60%。定点零售药店的支付比例按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3)在职人员的年度支付限额由1800元提高至2000元,退休人员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

6

2023年10月起浮梁县的优抚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剩余部分按50%予以补助提升至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剩余部分按75%予以补助,并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具体执行追溯至2022年10月1日。截至目前,医疗补助489人,补助金额为41.29万元。

7

2023年10月起,浮梁县正常参保的职工其医保个人账户可为家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8

2023年10月10日,由浮梁县医保局牵头召开浮梁县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工作联席会,会上明确“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不超过10%,超出规定比例的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原则上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9

2023年11月起,236个医疗机构制剂、190个中药饮片纳入江西省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10

2023年11月起,浮梁县14家定点医疗机构进入DIP实际付费阶段,按照医保病种给予定点医疗机构一个支付标准金额,不论在医院花多少钱医保都会按照病种的分值进行补贴,多出的费用由医院自行承担,从根本上杜绝过度医疗行为,减少群众医疗负担,使得医疗服务更科学、更有效、更优化。

11

2023年11月30日,浮梁县鹅湖人民医院纳入第一批热敏灸艾条医保支付定点医院。

12

2023年12月起,参保人员在县中医院门诊接受中医药治疗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40%提高至50%。

13

2024年1月1日起,生育门诊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政策范围内100%支付,支付限额提高至1200元;生育住院不设起付线,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如县妇保、县中医院)由统筹基金按照政策范围内100%支付,在三级医疗机构(如市一院、市二院、市妇保)由统筹基金按照政策范围内90%支付,生育待遇保障正在逐步提高。

14

2024年1月1日起,我们扩大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目录范围将原城乡居民29种扩大至38种,原城镇职工19种扩大至36种。并实现门诊慢特病资格互认,之后新认定的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在省内医保关系正常转移接续时,转入地和转出地有相同病种的做到资格继续保留,不再重新认定。

关键词二:经办 

15

2023年1月,浮梁县200家村卫生室开始使用智慧医保“村村通”设备进行即时结算和实时监测,打通医保服务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从源头上守护医保基金安全,2023年,浮梁县城乡居民使用“村村通”设备进行普通门诊统筹结算达11.5万人次。 

16

2023年4月1日起,浮梁县开始执行“省内无异地”政策,参保人在省内就医无需备案,凭电子医保凭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17

2023年4月底,县经办大厅投入使用的两台智能医保自助服务终端机,提高了大厅整体的办事效率,参保群众在办事时无须排队,即可以本人通过刷身份证、社保卡及医保电子凭证3种方式办理33项医保业务。 

18

2023年6月,浮梁县推行所有参保人员的零星报销“一站式”结算,减少群众少跑腿频率和资金垫付的压力,切实让浮梁县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到医保改革带来的便利,2023年惠及537人次。 

19

2023年9月,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学校机构服务功能,经办人员通过网厅即可为大学生做批量参保登记工作,为县域内6所大学6万余大学生提供精细的保障。 

20

2023年12月起,江西省智慧医疗系统实现“村村通”系统数据联通共享对接,取消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每人每天限报销一次的规定,参保群众根据实际病情需求,不受次数限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疗。 

21

2023年,赣服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智慧医保、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4大平台均可以线上业务办理医保业务,信息化、智能化发展使得参保人办事越来越便利。截至12月底,总办件量43292件,线上办件量36193件,线上办理率达83.6%,办结率100%。

关键词三:监管 

22

2023年3月1日,医疗保障系统智能监管子系统正式上线,浮梁县开始进入“智能监管”时代,全年监测疑点数据共有3075条,经申诉、举证及在线审核,最终核实违规数据1328条,涉及违规金额10.38万元,全部予以追回。 

23

2024年1月起,推行“3+2”县、乡两级的监督管理,即县医保中心对县域内协议管理的“两定”机构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同时,通过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对属地内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与此同时,将“村村通”相关权限分配给各乡镇卫生院,属地卫生院,对医药费有疑点的村卫生室重点监控。

关键词四:建设 

24

2023年5月,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版本的33项经办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在县域范围内实现了“四最”“六统一”(即: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 

25

2023年10月10日起,浮梁县改革创新医保宣传方式,开始采用“村村通”广播、公共LED大屏每天下午五点半定时播报医保相关政策。 

26

2023年11月起,浮梁县医保局进一步优化诉求办理服务,按照“诉求办理首单责任”制度执行,明确首单责任股室、首单责任人,一般诉求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答复,对疑难问题回复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确保群众需求及时回应。

27

2023年全年,在《人民日报》、学习强国、中国医疗保险杂志、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卫视等媒体平台共发布宣传报道56篇,其中国家级媒体发表6篇,省级媒体发布17篇、市级媒体发布16篇,县级媒体发布17篇,全面展示了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形象。

医保民生事,枝叶总关情。2024年,浮梁县医保局将继续创新工作思维,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继续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让医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县人民群众,在新征程上奋力书写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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