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三周年之际,九江海事局扎实开展船舶污染防治成效再提升专项行动,通过对到港船舶严查、码头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突出涉污违法行为,持续提升船舶污染防治水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三周年之际,九江海事局扎实开展船舶污染防治成效再提升专项行动,通过对到港船舶严查、码头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突出涉污违法行为,持续提升船舶污染防治水平。
开展到港船舶必查,确保防污染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船舶防污染现场检查,通过零排系统对到港船舶条条核查,对不满足零排放要求的船舶100%实施现场核查。执法人员对到港船舶污染物交付记录情况、岸电使用或替代措施记录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利用“船E行”APP软件交付记录和纸质台账记录进行了对比核查,同时对机舱相关涉污设备配备处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着重检查污水管道阀门盲断、铅封情况,并通过显色法核查有无直排情况,确保到港船舶铅封到位、污染物交付到位、防污染措施落实到位。
开展码头联合检查,确保污染物接收处置到位。按照与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建立的干支联动机制,会同港航部门前往辖区各码头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人员详细检查污染物接收设施运行情况、船舶污染物接收和“三必须一确认”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船舶岸电使用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反馈,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完好、“三必须一确认”制度执行到位、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转运处置及时规范。
开展涉污作业检查,确保船舶污染物交付到位。积极开展船舶污染物流动接收现场检查,督促污染物流动接收、污染物转岸作业、洗舱作业、船舶修造作业等涉污作业规范、有序。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接收装置运转情况,通过查看污染物接收设备、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记录情况,通过与系统后台中的船舶污染物交付数目和开具的垃圾交付确认单进行核对,严查虚假交付行为。
下一步,九江海事局将深入推进船舶污染防治成效再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调度、提升效能,确保2024年船舶防污染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袁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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