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4月22日上午,宜春市召开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专题新闻发布会。宜春市文广新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易延玲介绍了宜春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有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是推动宜春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打造文化旅游强市的重要手段。市第五次党代会将打造文旅强市确定为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的六大战略任务之一,以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为契机,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文旅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
据了解,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是国家赋予宜春的一项重要任务。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这是我国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的第一个“国字号”政策,其中就包括了要确定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并动态考核,意见中明确了,到2022年,全国将创建100个试点城市和30个示范城市,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宜春市是2021年10月被确定为第二批试点城市,创建期两年,两年后验收合格将被确定为示范城市。
下一步,宜春市将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各类奖励政策,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促进消费、品牌创建和宣传推广,对参与促进消费活动的企业给予消费补贴,让利于民。每年定期开展宜春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主题消费月活动,持续开展“宜春人游宜春”,继续推广”宜春文旅一卡通”的发行,开发精品“周末游”套餐,发挥全市文旅商贸等行业联盟的作用,推出联动优惠举措等。(王萍/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