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上高县蒙山镇以“三比三争”活动为契机,联合上高法院通过网格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上高县蒙山镇以“三比三争”活动为契机,联合上高法院通过网格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始,被告胡某某租赁原告晏某某的自建房租住,2018年,由于被告资金出现困难,经与原告协商,由被告于2023年5月份出具一张欠条,承认欠原告房屋租赁费7500元,并承诺2023年7月前付清。原告亦同意被告继续租住。2023年11月,原告经多次追问被告租赁费用无果,遂到上高法院提交了诉状。
上高法院收到该案材料后,通过诉前导诉员了解得知,原、被告均为同一乡镇居民,在经过原告的同意后,上高法院通过县矛调中心将案件委派给蒙山镇网格法庭进行调解。蒙山镇人民调解员接收到本案后,积极与被告所在的村委会联系,劝说当事人前来乡镇调解,调解现场,双方对所欠的租赁费用无任何争议,但碍于被告的履行能力,被告迟迟不同意付款,蒙山镇网格法庭及时联系上高法院法官,请求指导调解。最终案件在乡镇调解员、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达成和解,原告同意适当减少款项,被告一次性当场付清所有房屋租赁费。
2023年以来,上高县蒙山镇积极配合上高法院,探索“法院+矛调中心+乡镇+网格”的调解模式,借助网格法庭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将矛盾处理基层,止步于诉前。(黄守家 何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