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萍乡上栗县政府新闻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就《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并就加强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工作和自建房办理农用地转用流程回答记者提问。
“截至目前,我县累计排查8个乡镇、137个行政村、农村自建房房屋92243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3户,全部纳入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现已全部完成改造......”
12月28日,萍乡上栗县政府新闻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就《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并就加强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工作和自建房办理农用地转用流程回答记者提问。
为全面消除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栗县住建局通过加大农村住房安全政策宣传,开展农村工匠培训考试,落实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和动态管理等举措,确保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积极发动乡镇、村、组三级干部和党员干部进村入户深入调查、广泛宣传,将农村住房安全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动员群众严格遵守施工安全制度,形成上下齐心、干群合力的良好局面。
今年以来,县住建局通过邀请省、市专家为乡镇、村干部开展培训6次、286人次;组织农村工匠进行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共计发放合格证103本。并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情况,纳入到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平台动态监测系统,进行月度动态监测,共计监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房屋15852栋。
针对农村村民建房办理农用地转用需要走的流程,上栗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进行了说明: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乡镇人民政府审查通过以后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通过以后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批复以后,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和乡村规划许可证,村民就可以开始动工建设。(尚宣/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