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近日,赣州市兴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岁末年初专项执法检查,在兴国县江背镇华坪319国道巡查时,发现一辆蓝牌面包车从事危险品运输经营。
经现场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及驾驶员主动交待,违法嫌疑人在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不具备运输危险物品资质的面包车,非法运输19罐液化气至兴国县杰村乡自家住处进行售卖。
该非法运输液化气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违法行为事实,当事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依法立案处理,并查扣该车,将该车押送至危险品专用停车场。同时,针对该案涉及的其它违法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兴国县交通运输部门提示: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运输液化气好比一颗“移动炸弹”,一旦路上发生碰撞、自燃、极易发生爆炸,将引发重大事故,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非法运输危险物品是违法行为,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兴国县交通运输局 邱日榕 胡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