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宜春市检察院召开“轻罪治理现代化”新闻发布会。
12月27日,宜春市检察院召开“轻罪治理现代化”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
据介绍,宜春市检察院以能动检察履职促进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努力将轻罪治理的新理念、新要求落实到每一件案件每一个环节,取得了一定成效。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831件6570人,审结3241件5165人,其中对情节轻微的犯罪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共949人,提起公诉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930人。轻罪案件犯罪人数占办案总人数的67.6 %,比2022年轻罪占比上升5.3个百分点。轻罪案件在刑事犯罪中的占比呈逐年增长趋势,轻罪治理现代化成为犯罪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法治理念,准确适用法律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恪守客观公正立场,准确把握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的界限,正确理解相关法律制度等规定,准确判断轻罪案件中的“情节轻微”与“情节显著轻微”。对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始终坚持“严”的一面不动摇。如严惩黄赌毒犯罪,一年来共提起公诉开设赌场犯罪382人,起诉率达到98%。坚持有效辩护原则,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一年来,共对未指定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353人,采纳辩护意见197件。
坚持谦抑原则,体现司法温度
用好羁押必要性审查措施,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在提起公诉前依职权开展一次羁押必要性审查。把握好起诉裁量权,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施以刑罚处罚的轻罪案件,无起诉必要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提高认罪认罚案件质量,通过与律师进行平等、充分的定罪意见和量刑协商,引导和敦促犯罪行为人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以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内生和谐稳定。
坚持质效优先,完善繁简分流
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为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充分体现诉讼及时原则,部分基层院采取繁简分流的办案模式。实行轻案快办工作机制,在繁简分流的基础上,部分基层检察院积极探索轻案快办工作机制。推进多层次诉讼程序的适用,适应当前刑事司法“轻轻重重”的大趋势,按照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积极推动简易程序特别是速裁程序的适用。
坚持强化预防,注重诉源治理
抓前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和源头导向,两级检察院始终坚持借助案件办理用鲜活的身边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强化犯罪预防,通过办理案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抓末端,提高检察建议治理作用。通过在轻罪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治安管理、交通安全、企业经营等领域存在的问题隐患,向相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
下一步,宜春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持为民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依法能动履职,将司法办案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在推进轻罪治理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