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环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5月8日,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界水派出所积极作为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5月8日,界水乡一村民来到界水派出所称:在上班途中意外发现一只猫头鹰,不知怎么处置,便将猫头鹰带至界水派出所。民警表扬村民后,随后给猫头鹰喂食饮水,鸟儿的状况逐渐好了起来。之后民警联系新余市动物园工作人员。沟通后,民警立即驾驶警车将猫头鹰送往新余市动物园,经动物园工作人员鉴定,送来的“猫头鹰”其实是猴面鹰,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是维系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环节,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界水派出所将继续为保护野生动物工作奉献自己的力量。(张志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