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辖区烟花爆竹的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近日,新余市罗坊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烟花爆竹)案件。
2021年12月4日14时许,罗坊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转报警称:在罗坊镇某村发现有一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民房。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罗坊镇村民刘某某在2019年6月份走私烟花爆竹若干,并非法储存在自己住的民房里面,民警在见证人的见证下,对民房内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清点,共计烟花134个,爆竹246个。经审讯,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
12月15日,渝水公安对违法行为人刘某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依法收缴,并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罗坊派出所 李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