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新余市民王先生来到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北湖路派出所报警称:“我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对象赵女士,认识之后我在她身上花了十几万,可她还常常说钱不够要我继续转,可我到她的居住地找她时,发现地址是假的,我怀疑她骗婚所以就来报警!”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民警调查后了解到,王先生与赵女士两人一直是交往状态,从2021年7月起便一直租住在一起,王先生为赵女士的花费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并不构成诈骗。
5月24日,北湖路派出所将双方当事人约至调解室进行调解。赵女士告诉民警,王先生在交往期间也有欺骗行为,王先生声称只比赵女士大两岁,结果二人准备去领结婚证时赵女士发现王先生比自己大了10岁,但赵女士还是同意去领证。奈何当时正值疫情,赵女士被赋黄码,民政局不让进,所以结婚证没领成。从民政局回来后王先生就天天发脾气,两人的关系就开始渐渐疏远。之后的日子里,两人因感情问题不断争吵,赵女士将王先生电话拉黑了,微信也删除了。关于十几万元的花费,赵女士称那是这几年两人生活在一起的开支。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劝解,引导双方各退一步,不要互相伤害以往的感情。最终,赵女士同意退还4万元给王先生,双方和平分手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