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10月18日,浮梁县举行优化物业服务新闻发布会。会上,浮梁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段小伟重点介绍了新出台的《浮梁县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并就考核管理办法特点、如何保障小区居民权益等方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悉,此次出台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内容更完善。在考核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经营及运作的基础上,创新性的加入了“党建引领物业管理”以及“业主满意度”两项考核指标,将物业企业获得省、市、县表彰以及因不当行为被媒体曝光、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加扣分项内容,还增加了直接认定物业服务企业考核不合格的情形,确保考核内容更加全面,群众更加满意。
相较于传统的一年考核一次,考核管理办法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改变为每半年考核一次,即采取“半年一通报,全年一评定”的方式实行,半年考核完成后会及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年终根据上下半年考核结果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星级评定。
对年度考核评定为的五星物业服务企业,该县将给予通报和奖励。对于考核为合格企业且有限期整改事项的,整改期间不得在浮梁县承接新的物业项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该县三年内不得承接物业新项目。被列入黑名单或连续两年不合格的,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取消其参加物业项目招投标资格或者责成业主委员会予以辞退。(记者 黄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