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长风6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精心组织、紧盯目标任务,全力推动“长风6号”专项行动,持续向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近期,新余市渝水公安民警持续发力,连破多起涉诈案件,抓获多名涉诈嫌疑人。
6月5日,该局刑侦大队在湖南衡阳公安协助下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嫌疑人周某某。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因无钱使用,在明知将本人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依然将本人的一张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转账。经查,该卡涉诈资金流水达180余万元,其中本地受害人王某被骗的115000元汇入该卡,周某某从中非法获利15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5日,刑侦大队抓获涉嫌帮信罪的犯罪嫌疑人罗某。经查,犯罪嫌疑人罗某在明知提供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洗钱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给犯罪分子使用。同时为了获取报酬,还介绍章某萍(已另案处理)等人提供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洗钱。其中章某某的银行卡涉诈流水共计300余万。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13日,下村派出所破获一起偷越国境案。经查,2020年4月,黄某某、邹某某、周某等人经他人介绍想去缅甸赚钱。2020年4月7日,黄某某、邹某某、周某等人经他人组织安排偷渡到了缅甸木姐地区从事电信诈骗活动。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三人因涉嫌偷越国境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12日,珠珊派出所抓获4名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涉诈人员。经查,2022年7月20日,违法行为人施某明(另案处理)组织李某伟、吕某、刘某、吴某隆等四人前往广州,将吕某、刘某、吴某隆三人的银行卡拿给广州上线“小杰”,随后“小杰”将涉诈资金转入吕某等三人的银行卡内,再由三人前往银行ATM机上取现交给“小杰”。四人分别从中非法获利数百元。2022年8月10日,施某明再次组织李某伟、吴某隆、刘某、丁某辉(已处罚)前往广州,以同样手法安排吴某隆、刘某、丁某辉三人再次取现。目前,违法行为人吕某、吴某隆、刘某、李某伟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6月8日,新溪派出所根据断卡线索,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出借银行卡帮助网络诈骗活动案,行政处罚一人。经查,2023 年5月,违法行为人朱某某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出借给网上玩游戏认识的男子使用,造成两名受害人被诈骗2.8万元。目前,违法行为人朱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6月8日,水北派出所根据断卡线索,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出借银行卡帮助网络诈骗活动案,行政处罚一人。经查2023年5月23日,晏某在深圳打工时遇一男子,聊天过程中晏某答应该男子提供自己一张银行卡给其收款,该卡进账17500余元,其中涉诈资金5000元。水北派出所传唤晏某到所接受调查,晏某对以上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晏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6月7日,珠珊派出所破获一起偷越国边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经查明:2019年8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伙同他人以通过偷越国边境的方式从云南省德宏境内偷渡至缅甸从事诈骗工作,后因无法忍受高强度工作及各种折磨逃离。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7日,北湖路派出所在恒太城警务站的协助下抓获张贴涉诈小卡片的违法嫌疑人刘某某。经查6月7日凌晨1时许,刘某某携带大量涉诈小卡片窜至城北某小区,在道路两旁的车辆上张贴小广告,诱导车主扫二维码链接下载涉诈APP。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依法行政处罚。(邓玲莹 供稿)